臺北市萬華區和平社區發展協會 第二屆第四次 理事、監事會議會議記錄 時
間:九十五年六月二十四日(星期六)晚上8點至9點 主
席:林琨耀 一、會議開始 二、主席致詞:大家好,我是林琨耀今天理事長有事不能來,由理事推舉本人代理今天會議的主席,由於本屆任期到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止,希望各位能提出計劃和具體方案。 三、來賓致詞:【略】 四、報告事項 四、報告事項:本屆理事、監事之任期於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止,希望各位理監事提出各項辦理計劃方案,因仁濟公園於九十六年初一定會完成,社區辦理活動可以增加更多項。 五、討論提案: 第一案 說 明:第三次理監事會決議由召集人連署具資格之耆老參加,業已完成27名成員,擬於11月份慶祝成立大會,希望協會酌量補助經費。 決 議:同意十一月間舉辦「社區長壽俱樂部」成立大會,聚餐經費補助,礙於協會經費有限,希望以一人一盤菜的方式,由理監事每人提供一道菜,地點暫借里辦公室舉辦。 第二案 說 明:由黃陳梅理事承辦,外聘老師教導社區居民,一期為12節,每週2小時合計24小時,協會不負責盈虧,請各位理監事給予支持通過。 決 議:1. 同意由理事 黃陳梅統籌辦理『日文基礎班』,協會雖不負責盈虧,原則上社團在辦理活動後,所有收支情形仍須向理事會報備。 2. 參加之學員人數由10人至20人為宜,至於舉辦之時間、地點、費用,經確任後公佈於協會的網站。 第三案 說 明:社區居民希望協會能舉辦「流行歌曲歌唱班」協會理事接洽羅文聰老師合辦,預計7月11日星期二晚上7點至9點30分開課,一期為16週,協會不負責盈虧,請各位理監事給予支持通過。 建 議:由理事 林琨耀為召集人統籌規劃 決
議:1.由理事 林琨耀為召集人,理事 楊健民為副召集人。 六、臨時動議: 提案人:理事 蔡麗華 案 由:為響應政府新移民輔導政策,希望協會能協助辦理「新移民國語研習班」 決 議:同意辦理;並請理事 蔡麗華籌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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